「鍋具女王」菲姐(本名甘玉惠)2015年與同居35年的男友丁洋機決裂,雙方纏訟不休,其中包括丁洋機告她2012年為開「菲姐義大利餐廳」借款1125萬餘元未還,菲姐在庭上抗辯,丁洋機給她這些錢是支付她1999年至2006年期間主持電視節目《菲姐上菜》的錄影費,台北地院法官審酌,丁洋機不能證明1125萬餘元是借款,判決菲姐勝訴免還。
丁洋機提告指稱,菲姐為開設義大利餐廳,自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間陸續向他借款,他從名下的冠彣公司共匯出1125萬1751元給菲姐,但菲姐卻至今沒有還錢,他依據《民法》478條請求返還借款,並主張就算這筆錢不被認定是借款,也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菲姐應返還1125萬餘元。
菲姐則抗辯,丁洋機曾與她簽定協議書,約定會給她1999年至2006年間的節目主持費,菲姐主張,1125萬餘元的匯款是支付主持費,不是開餐廳的借款,況且菲姐義大利餐廳除了經營餐廳業務,也被丁洋機作為私人招待所以及展示冠彣公司廚具與售後服務的地點,丁資助她開餐廳不構成不當得利,請求免還1125萬餘元。
法官審理後認為,丁洋機承認並無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借貸,且菲姐義大利餐廳以大面積展示冠彣公司販售的鍋具,丁洋機也有出席在餐廳舉辦的活動,冠彣公司鍋具產品型錄拍攝地點也在那裡,可見冠彣與菲姐義大利餐廳有密切合作關係,因此丁洋機資助菲姐1125萬元並不構成不當得利。
法官指出,丁洋機與菲姐在該筆錢給付期間為親密男女朋友關係,而冠彣公司與甘玉惠也向來有金錢及商業上的密切合作往來,1125萬餘元到底是資助餐廳裝潢的款項,或是甘玉惠的節目主持費用,難以明瞭,但因丁無法證明雙方有消費借貸關係存在,因此判丁洋機敗訴,菲姐免還1125萬餘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菲姐與前男友丁洋機情變後,恩愛畫面已成往事。菲姐提供
高雄億鑫當舖
高雄市鳳山區建國路三段58號 (麥當勞旁)
客服人員
(07)7670333
億鑫當舖官網
vip311.u95.tw
07-7670333.com.tw
億鑫當舖facebook粉絲團
facebook.com/yixin7670333